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及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塑料制品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治理与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OCs Control in Key Industries - Part 9: Plastic Products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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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230.9-20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是安徽省针对塑料制品行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到末端治理,为塑料制品行业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塑料制品制造企业中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注塑、吹塑、挤出成型等工艺。其中明确指出,“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的其他具有类似特性的物质。
二、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 1. 原辅材料的选择与替代
标准要求企业在选择原辅材料时优先考虑低VOCs含量的产品,并鼓励使用水性涂料、无溶剂胶粘剂等环保型材料。对于必须使用的含VOCs原料,则需建立台账记录其种类、用量及去向,确保可追溯性。
# 2. 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化改造
针对可能产生VOCs排放的关键环节如配料、混合、干燥等工序,应实施密闭化操作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废气。此外,还强调了生产设备和管道连接处密封性能的重要性,避免泄漏现象发生。
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要求
# 1. 废气收集效率
规定了各工段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85%,并且要根据实际生产工艺调整优化收集系统设计,以提高捕集效果。例如,在注塑机上方安装局部排风罩可以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
# 2. 处理技术选择
推荐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生物法等高效净化技术处理集中收集后的废气。同时指出,若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则需定期更换并妥善处置废弃吸附材料,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监测与记录
企业应当配备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口浓度进行实时监控,并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手工监测工作。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便于后续检查核验。
五、培训与应急响应
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同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不仅涵盖了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别注重细节管理和长期规划,为企业提供了全面而具体的指导方针。这对于我们共同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