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结论。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涉及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价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Projects' Impact Assessment on Natural Resources, Ecosystems, and Key Protected Objects in Nature Reser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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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1511-2022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该标准为科学评估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标准中明确提出,在开展影响评价时,应首先明确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与功能分区。这要求评价人员需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主要保护对象、生态敏感区分布等信息。例如第4.1条指出:“评价工作应依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及功能分区进行。”这意味着评价工作不能脱离保护区的核心保护需求,确保评价结果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第5.3条强调了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分析的重要性:“应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种群数量、栖息地状况、分布范围等现状进行调查,并预测项目建设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那些受建设项目威胁最大的物种或生态系统类型,避免泛泛而谈。例如对于大熊猫等珍稀动物,需要详细分析其活动区域是否会因工程建设受到干扰,进而影响其生存繁衍。
此外,标准还特别重视生态恢复措施的设计。第6.2条规定:“当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建设会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可逆损害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补偿和修复方案。”这就要求建设单位不仅要认识到潜在风险,还要主动承担起生态保护责任,通过异地植树造林、人工繁殖放归等方式弥补损失,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