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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基本要求、开具流程、信息记录与管理、核查与追溯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食用农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与实施。
Title: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Commitment of Conformity Certificates of Edible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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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4T 396-2022 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规程》是河北省邯郸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食用农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了“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概念,即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自己生产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承诺,并附具的证明文件。这一定义强调了承诺达标合格证不仅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也是生产者法律责任的体现。
其次,在基本要求中提到,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并确保记录完整、真实有效。这意味着生产者需要从源头开始把控产品质量,做到全程可追溯。
再者,关于承诺内容,标准规定生产者应承诺其生产的农畜产品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且未使用禁用物质。此外,还应注明产品的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以及生产者的联系方式等内容。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了解产品来源至关重要。
另外,在开具程序方面,标准指出生产者在自检合格后方可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且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监管部门查询和监督。
最后,标准还强调了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解读可以看出,《DB1304T 396-2022》为食用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