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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结果应用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工作。
Title:Work Guidelines for Social Evaluation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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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540—2022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工作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规范政务公开的社会评价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指出社会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这意味着在开展评价时,应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并且整个过程对公众开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不仅保障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也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
其次,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上,标准强调要涵盖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服务事项办理等多个维度。例如,在信息公开方面,要求重点评估政府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了各类信息;在政策解读与回应环节,则需考察政府对于公众关切问题的解释说明是否清晰易懂,回应是否迅速有效。这些具体要求有助于构建全面立体的评价框架,促进政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再者,关于实施步骤,标准提出了建立评价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问卷调查或实地走访等具体操作流程。特别是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使评价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同时,还特别提到要注重结果运用,将评价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特别关注了评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控措施。比如要求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泄露个人隐私或其他重要资料;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评价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确保评价活动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DB37/T 4540—2022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工作指南》从多个角度对如何有效开展政务公开的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系统阐述,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它不仅是衡量地方政府履职情况的重要工具,也是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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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