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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编制原则、编制流程、内容要求和管理维护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时使用。
Title:Compi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tandardized Directory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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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532—2022《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政府机关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在标准的范围部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这表明该标准不仅适用于政府部门还涵盖了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责的机构。
关于术语和定义中对“政务公开”的解释为:行政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主动或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公开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这一定义强调了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提高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在编制原则方面,要求遵循合法合规、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合规意味着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准确是指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且内容真实可靠;及时便民则强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便于公众获取。
目录结构设置上建议包括基本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类别,并且每个类别下细分具体事项。例如,在政策法规类目下可以进一步分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多个子项。
对于信息更新频率也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常规信息应定期维护并适时调整;而涉及重大决策或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需立即发布。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敏感数据的处理应当谨慎,确保不泄露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的秘密。
最后,在实施监督机制上鼓励建立反馈渠道以便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将这些意见作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也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来衡量各部门执行情况的好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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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