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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珠海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置原则、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道路范围内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tting of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and Management Facilities in Zhuhai C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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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4/T 27—2022《珠海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是珠海市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规范结合了珠海市的实际情况,对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一、交通信号灯设置要求
1. 信号灯布局
根据规范第5.3节的规定,交通信号灯应设置在交叉路口的四个角点,确保每个方向的驾驶员都能清楚看到信号灯。同时,信号灯的高度应控制在6米至7米之间,以保证视野开阔且不影响行车视线。这一要求旨在避免因信号灯位置不当导致的误判或视线遮挡问题。
2. 信号灯颜色及顺序
第5.4节明确指出,交通信号灯的颜色排列必须遵循红黄绿的标准顺序,并且红灯和绿灯的持续时间需根据实际车流量调整。对于行人过街信号灯,其闪烁警告阶段的时间设定不得少于3秒,以便行人有足够时间完成穿越。
二、标志标线设计原则
1. 标志牌尺寸与内容
规范第6.2节强调,主干道上的指路标志牌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而警告标志则要求图形清晰易辨认。此外,所有标志牌的文字高度不得低于8厘米,确保远距离也能识别信息。
2. 标线设置标准
第6.5节提出,车道分界线宽度应保持一致,通常为15厘米宽,并采用黄色反光漆喷涂,夜间具有良好的可视性。交叉口处的导向箭头需提前50米开始绘制,长度不少于20米,以引导车辆正确通行。
三、护栏及其他防护设施
1. 护栏材质选择
第7.1节建议使用镀锌钢管作为护栏的主要材料,因其具备较强的抗腐蚀性能。护栏高度一般设定为80-90厘米,既能有效阻挡非机动车进入快车道,又不妨碍视线交流。
2. 防撞墩安装间距
对于高速公路进出口附近的防撞墩,规范第7.3节规定其间距不得超过1.5米,形成密集防护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珠海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从多个维度细化了各类交通设施的具体参数和技术指标,有助于提高城市的交通安全水平和道路通行效率。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科学严谨的态度,也充分考虑到了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