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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综合种养中商品蟹养殖的场地条件、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控、收获与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稻田环境中商品蟹的生态养殖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Rice-Fish Integrated Farming - Part 4: Commercial Crab Farm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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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程第4部分:商品蟹养殖(DB52/T 1672.4-2022)是贵州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稻田养蟹的技术要求。以下为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及其详细解读:
选址与稻田改造
标准指出,选择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灌方便的稻田作为养殖场所。稻田应具备良好的防逃设施,四周需设置高度不低于60厘米的防逃墙,并在田埂内侧铺设塑料薄膜或其他防逃材料。此外,稻田内部应建设环形沟和“十”字或“井”字型田间沟,确保水体流通顺畅,便于蟹类活动和管理。
苗种选择与放养
苗种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养殖的成功与否。标准建议选用健康无病害、规格整齐的中华绒螯蟹苗种。放养前应对苗种进行消毒处理,常用的方法包括高锰酸钾溶液浸泡等。放养密度要根据稻田面积合理确定,一般每亩放养规格为80至120只/千克的蟹苗3000至5000只。
饲料投喂
饲料投喂是保证蟹类正常生长的关键环节。标准强调,饲料应以优质配合饲料为主,辅以新鲜的小杂鱼、螺蛳等天然饵料。每天投喂两次,分别在上午9时左右和下午5时左右进行,投喂量应占蟹体重的5%至8%,并根据天气情况和蟹类摄食状况适时调整。
水质管理
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蟹类的生长环境。标准要求定期检测稻田水体的溶解氧、pH值、氨氮等指标,保持水质清新。夏季高温季节要加强换水工作,每次换水量控制在总水量的20%左右,同时注意调节水位,避免因水温过高导致蟹类不适。
疾病防控
疾病防控是保障养殖成功的重要措施。标准提倡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定期巡塘观察、水质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一旦发现病害,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使用符合规定的药物进行治疗,切勿滥用抗生素,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药残超标。
以上内容为DB52/T 1672.4-2022中关于商品蟹养殖部分的一些重点解读,希望对从事稻渔综合种养工作的相关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