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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DB22/T 5118-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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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T 5118-2022于2022年发布实施,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的指导。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资料分类管理方面,标准明确要求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分类归档。其中,工程准备阶段的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用地审批文件等;施工阶段的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等;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等。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提高资料查找效率,确保工程资料系统完整。
其次,在资料编制与签署方面,标准强调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或篡改。资料编制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且每份资料均需经过审核签字确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资料中涉及的数据必须经过复核,确保无误后方可存档。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再者,关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提出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资料的数字化存储与管理。要求电子文档格式统一,采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格式,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止丢失。此外,还应设置权限管理机制,严格控制资料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最后,标准还对资料保管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性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重要资料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需长期保存直至工程报废为止。这一规定既满足了日常查阅需求,又考虑到了长远保存的实际需要。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T 5118-2022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为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建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