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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群众家门口检察院”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开展“群众家门口检察院”服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rosecutor's Office at the Doorstep of the Peopl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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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群众家门口检察院”服务规范》(DB5113T 17-2022)作为地方标准化文件,旨在通过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关于服务场所设置的规定指出,“应设立集约化、便民化的检察服务大厅”。这意味着检察机关需构建一个功能齐全且便捷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这不仅包括传统的接待窗口,还应配备自助查询机等现代化设备,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其次,在信息公开透明度方面强调,“应当主动公开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这一要求确保了公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知情权,有助于增强信任感。同时,明确收费项目与标准可以有效防止乱收费现象发生,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再者,对于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也有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并接受定期培训。”此规定突出了专业能力的重要性,只有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此外,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能够及时更新知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在处理投诉举报时提出,“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保证每一件投诉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这表明检察机关将积极倾听民意,认真对待每一个诉求,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最后,该标准还特别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应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此举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让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群众家门口检察院”服务规范》从多角度出发,全方位地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服务行为,旨在打造更加贴近民众需求的司法服务平台。这些措施必将进一步拉近检民关系,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