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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分级建设的基本要求、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设备设施、质量管理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从事食品快速检测的技术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Graded Construction of Food Rapid Detection Technology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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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T 1573-2022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分级建设规范》是江西省发布的关于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机构建设的技术标准。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条文】4.1.1 技术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解读】这一条明确了技术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物质基础。独立法人资格确保了机构在法律上的自主性和责任承担能力,固定的工作场所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而必要的检测设备则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关键。
【条文】4.2.1 技术人员总数不应少于1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解读】此条强调了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规定技术人员总数不得低于10人,以满足日常检测工作的需求;同时对高级别技术人员的比例提出要求,旨在保障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条文】5.1.1 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子系统。
【解读】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检测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结果可靠;安全管理则关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信息管理系统有助于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框架。
【条文】6.1.1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
【解读】参与外部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可以有效检验自身的技术水平,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改进。这是对外部监督的一种积极响应,也是提升自我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