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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的基本原则、处理技术、利用方式及环境监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规模羊场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Wastes in Large-scale Sheep Farm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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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129—2022《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是一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规模羊场粪污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1 粪污收集**
此条款规定了粪污收集的基本要求。规模羊场应设置专门的粪污收集设施,确保粪污不暴露于外界环境中。具体来说,羊舍内应配备漏缝地板或自动清粪设备,以便及时将粪便和尿液分离并收集到指定区域。此外,还应定期清理收集池内的积存物,避免因长时间堆放导致发酵过度而产生有害气体。
**6.2 固液分离**
固液分离是粪污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固液分离设备的选择需考虑羊场规模、粪污特性等因素。一般采用螺旋挤压式固液分离机或者筛网式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的固体部分可以作为有机肥料原料使用;液体部分则需要进一步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
**7.3 堆肥处理**
堆肥处理适用于处理经过固液分离后的固体废弃物。按照标准中的指导,堆肥过程中需控制适当的水分含量(约50%-60%),并且每隔一定时间翻堆一次以保证氧气供应,促进微生物活动。堆肥温度应保持在55℃以上至少三天,这样可以有效杀灭病原菌和寄生虫卵。最终产品应当符合相关农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8.4 污水处理**
对于污水的处理,《规程》提出了多种可行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厌氧消化法、好氧处理法等。其中,厌氧消化不仅能够减少污染物浓度还能产生沼气作为能源利用。而好氧处理则适合小规模养殖场使用,通过曝气增加水中溶解氧含量来降解有机物。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排放之前都必须检测水质是否达标。
**9.5 资源化利用**
最后,在完成上述各步骤之后,剩余的资源化产物如有机肥、沼渣、沼液等应当得到合理利用。例如,有机肥可以直接施用于农田改善土壤结构;沼渣可用作栽培基质;沼液则可稀释后灌溉作物。同时也要注意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比如做好防渗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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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