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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沿线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鉴定评估。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raisal of Existing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along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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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5163-202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是山东省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既有建筑鉴定与评估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将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 鉴定范围和对象
根据标准第4.1条,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的鉴定评估工作。这一范围通常包括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以内的建(构)筑物。这意味着在规划和施工阶段,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建筑物都需纳入评估体系中,确保后续建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鉴定内容与方法
标准第5章明确了鉴定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安全性、使用功能及环境影响三个方面。其中,结构安全性评估应结合地质条件、基础形式等因素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评估则需关注建筑物内部设施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而环境影响评估重点在于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振动、噪声等潜在危害。
### 数据采集与分析
按照第6章的规定,在开展具体鉴定之前,必须收集详尽的基础资料,如建筑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历史维修情况等,并通过现场勘查获取最新信息。数据分析时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比如有限元模拟或数值计算模型来预测未来变化趋势。
### 风险等级划分
依据第7章的内容,风险等级被划分为四个级别: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以及极高风险。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于低度风险项目可以继续正常使用但需要定期监测;而对于极高风险项目则可能需要采取加固改造甚至拆除重建等极端手段。
### 结论与建议
最后,在完成全面评估之后,《规程》强调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决策。同时建议建立长期跟踪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保障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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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