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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建筑的评价。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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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5127-2018《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工作。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装配式建筑的定义。标准明确指出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通过可靠连接方式建造的建筑。这强调了工业化生产和现场装配的特点。
其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和评分指标两部分。基础指标为必要条件,如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和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度等。评分指标则进一步细化,涉及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具体计算方法。
在预制率方面,标准要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同类构件总重的百分比不低于40%。对于装配率,规定了装配化施工的分项比例,包括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评价流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并需提交完整的评价资料。评价结果分为A级、AA级和AAA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装配水平。
总之,DB37/T 5127-2018从多个维度全面规范了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工作,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工业化进程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