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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中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要求、编制方法、归档流程及相关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工程中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Data of Building and Structural Engineering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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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5072-2016《建筑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山东省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建筑工程中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第4.1条 施工资料的基本要求
本条规定了施工资料应具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强调所有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伪造或篡改。同时,资料内容需涵盖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关键环节,确保无遗漏。
第5.2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此条指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文件。要求这些文件必须经过审批,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任何变更都需重新审批并记录备案。
第6.3条 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对于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特别提到材料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强调了见证取样送检的重要性,即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人员监督取样过程,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第7.4条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是指在后续工序施工后将被覆盖或封闭的部分。本条规定隐蔽工程验收应在下一道工序开始前完成,并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第8.5条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做好详细的事故处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处理方法以及最终结果等内容。这些记录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基础,也是日后追溯责任的重要依据。
以上只是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了简要说明,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灵活运用。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DB37/T 5072-2016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