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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参数、光源和灯具选择、照明布置以及节能与环保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的照明设计。
Title:Design Code for Lighting of Urban Roads and Urban Sections of Expressway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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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T 1233-2022 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计规范》是重庆市发布的关于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照明设计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设备选型、节能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经济性提供了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城市段的照明设计。高速公路的非城市段照明设计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规定
1. 照明设计应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满足视觉功能需求的同时,减少光污染。
2. 应根据道路等级、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照明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3. 照明设施应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照明设计要求
1. 照度标准:一级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30lx,二级道路不低于20lx,三级道路不低于15lx。
2. 均匀度:一级道路均匀度U0≥0.4,二级道路U0≥0.35,三级道路U0≥0.3。
3. 眩光限制:采用合理的灯具布置方式,控制眩光系数UGR≤22(一级)、25(二级)、28(三级)。
4. 环境比:应保证道路两侧环境亮度与路面亮度之比不小于0.5。
四、灯具选择
1. 应选用高效、耐用、维护方便的LED灯具。
2. 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防腐等级不应低于WF2。
3. 灯具配光曲线应与道路断面形状相适应,避免光线溢出影响周边环境。
五、节能措施
1. 宜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分时分区控制。
2. 合理设置光源功率和间距,避免过度照明。
3. 选用高效率驱动电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施工与验收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安装质量。
2. 验收时应对照度、均匀度、眩光等指标进行实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维护管理
1. 制定定期巡检制度,及时更换损坏灯具。
2.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运行数据和维修情况。
以上是该标准中一些关键内容的解读,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在实际工作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