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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出租程序、合同管理、租金管理、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各级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的出租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ental of Operational Propertie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 DB14/T 38-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A15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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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07T 38-2022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规范》是山西省运城市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要求出租房产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具体而言,第5.1条规定,出租房产必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出租过程的公平公正。这有助于防止暗箱操作,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在租金定价方面,标准第5.2条指出,租金水平应当参考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出租单位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拟出租房产进行评估,以确保租金价格既不过高也不过低,既保障出租方权益又不过分增加承租方负担。
再者,关于租赁合同管理,第6.1条强调,租赁合同必须采用统一范本,并由法律部门审核把关。合同内容应包括租赁期限、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同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减少后续纠纷。
此外,第7.1条还特别提出建立出租房产档案管理制度。出租单位需将出租全过程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包括招租公告、竞标文件、合同文本等,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监督。
最后,标准在第8.1条中规定,出租房产所得收益应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以上是对该标准部分核心内容的深入解读,希望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