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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绿色建筑的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评价。
Title:Liaoning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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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2017-20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辽宁省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制定的地方性标准。该标准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等七大方面对绿色建筑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节地与室外环境方面,标准规定新建建筑应合理规划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要注重场地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比如,要求建筑周边绿地率不低于35%,且必须设置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设施。
在节能与能源利用部分,标准强调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对于公共建筑,要求采用高效空调系统并安装能耗监测装置。居住建筑则需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确保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不低于10%。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章节明确,建筑给排水设计应采用节水器具,生活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同时要求设置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利用率不应低于40%。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标准提倡使用本地化建材,运输距离不超过500公里。还要求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并优先选用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室内环境质量部分要求新风量符合国家标准,室内污染物浓度需达标。此外,还规定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得小于窗面积的30%,以保证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环节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如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运营单位需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等。
这些条文体现了辽宁地区在绿色建筑领域的特色要求,对于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