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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的建设要求、设备配置、人员管理、检测流程及记录与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Rapid Testing Room in Centralized Trading Markets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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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11/T 1030-202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规范》是江苏省镇江市发布的关于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的技术标准。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一些关键概念。例如,“快速检测室”是指配备有必要的仪器设备、试剂和操作人员,能够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的专用场所。这一定义明确了快速检测室的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
“场地与设施”章节中规定了快速检测室应设置独立的工作区域,包括样品前处理区、检测区和试剂储存区等,并且各区域之间要有物理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同时要求检测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洗眼器等。
对于“仪器设备”的要求,文件指出快速检测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比如农药残留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等,并且这些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此外还强调了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性以及建立设备档案制度。
“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检测结果记录报告制度等。特别提到检测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最后,在“检验报告”的编制上也做了明确规定:检验报告内容应完整准确,涵盖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方法依据、结果判定等内容;并且要求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以便追溯查询。
以上是对DB3211/T 1030-2021标准中几个核心部分的重点解读,旨在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确保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