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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职责分工、防火巡查与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Title:Public Places Fire Safety Management - Part 4: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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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4部分:医疗机构》(DB15/T 509.4—2022)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场所的安全运行。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标准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这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室负责人需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一线工作人员则需要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具体任务。
二、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作。具体而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确保这些系统的完好有效。此外,还应该在显眼位置放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对员工开展使用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操作。
三、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
为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标准强调了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的重要性。所有疏散门都必须向外开启,且不得上锁或堆放物品阻碍通行。同时,每个楼层至少要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并且标识清晰可见。医院还需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电气线路敷设与检查
鉴于医院内用电设备众多,标准特别指出要加强电气线路的设计安装以及定期检测工作。电缆桥架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做好隔热处理;对于老旧线路应及时更换;配电箱周围严禁存放易燃物;开关插座的选择要符合防爆要求。
五、危险品存储与使用管理
医院内常涉及氧气瓶、酒精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使用,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危险品仓库需独立设置,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装卸搬运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避免碰撞引发事故;使用者须经过专业训练,了解相关知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考核
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举办讲座、发放手册、播放视频资料等,让每位职工都能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另外,还应该组织定期的理论考试和技术比武,检验学习成果,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4部分:医疗机构》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涵盖了责任划分、设施配置、通道管理等多个关键环节。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