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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的能耗定额指标、计算方法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的能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 Part 2: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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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DB21/T 3573.2-2022对于党政机关类能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对其中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能耗定额、综合能耗等核心概念。其中综合能耗是指党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这一定义为后续能耗统计和考核提供了依据。
其次在能耗指标体系中规定了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两个主要指标。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的控制值和基准值分别设定为不超过10kgce/m2和12kgce/m2。人均综合能耗的控制值和基准值则分别为不超过1000kgce/人和1200kgce/人。这些具体数值为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了明确目标。
在能耗统计方面要求建立完整的能耗统计台账,定期采集分析数据。特别强调要将采暖、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等各分项能耗单独计量记录。这有助于准确把握能耗分布情况,发现节能潜力。
针对节能管理措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合理设置室内空调温度、优化照明系统运行、加强用电设备管理等。还要求制定年度节能计划,落实节能责任,开展节能培训等。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能耗定额的评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综合能耗,并与控制值和基准值进行对比评估。对于超出控制值的单位要采取改进措施,确保能耗水平逐步降低。
总之该标准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的能耗管理,为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