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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door Air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 in Public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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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B32/T 4176-2021)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以下将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监测点设置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监测点的合理布局原则。首先,监测点应覆盖建筑物的主要功能区域,如办公区、会议室、教室等。其次,每个监测区域内至少需要设立一个监测点,并且对于面积较大的房间,建议根据房间面积适当增加监测点数量以确保数据的代表性。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在靠近通风口或门窗的位置不宜设置监测点,以免受到外界气流的影响而产生偏差。
设备选型与安装
关于设备的选择,标准要求所使用的监测仪器需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同时其测量范围和精度应满足实际需求。安装过程中则需要注意防尘、防水以及避免强电磁干扰等问题。另外,为了保证长期稳定运行,还需定期校准设备并记录相关参数变化情况。
数据采集与传输
数据采集频率至少为每小时一次,并且应当连续记录至少一年的数据以便后续分析使用。对于数据传输方式,推荐采用无线通信技术实现远程监控,但同时也必须保证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此外,所有原始数据都应当妥善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运维管理
运维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及维修保养等内容。同时,还应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能够迅速响应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运维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复训以保持技术水平。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不仅涵盖了从前期规划到后期维护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各个环节,而且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全省范围内公共建筑内空气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