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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0吨,跨度不大于33.5米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Title:Standard for Electric Hoist Gantry Cra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K21
国际标准分类号:5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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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厂、仓库等场所的起重设备。在TXGJ 08-2024《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标准中,有一项重要的变化是关于安全制动器的设计要求。
在旧版标准中,对安全制动器的要求较为笼统,仅强调了其必要性,但未具体规定性能参数和测试方法。而在新版标准TXGJ 08-2024中,明确规定了安全制动器必须能够在1.5倍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保持静止,并且需要通过特定的动态试验来验证其可靠性。
具体应用时,制造商应确保安全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不低于设计值的1.2倍,同时要经过不少于三次的空载和满载下的启停试验,以确认其稳定性和耐用性。此外,在安装阶段,操作人员需检查制动器是否正确调整,确保制动片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这一改进有助于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安全制动器,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