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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基础数据元的术语和定义、数据元的设计规则、数据元的分类与描述。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相关业务中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及应用。
Title:Basic Data Elements for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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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西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基础数据元》(DB36/T 1499-2021)为规范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中的数据标准化提供了依据。以下对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关于“数据元标识符”。标准要求每个数据元都应具有唯一的标识符,这是数据元的唯一身份证明。例如,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中,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排放量需要分别设置独立的数据元标识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这有助于避免数据混淆,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其次,“数据元名称”部分强调了名称的简洁性和准确性。比如对于“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其命名必须明确反映数据内容,且不宜过长或过于简略。这不仅便于理解和使用,还能在数据库中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再者,“数据元定义”明确了数据元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以“废水日排放量”为例,定义中需详细说明该指标涵盖的范围、计算方法以及适用条件等。这有助于使用者正确理解数据的内涵,防止因误解而产生错误判断。
此外,“数据类型”规定了数据元所对应的数据格式。如“废气监测频率”可以设定为枚举型,列出可能的监测频率选项,如每日、每周、每月等。这种明确的数据类型有助于数据的规范化存储与交换。
最后,“数据来源”部分要求标明数据的原始出处。例如,某一污染物浓度值来源于某监测站的定期检测报告,则应在数据元中标注此信息。这样做既体现了数据的权威性,也便于后续的数据核查与质量控制。
以上是本标准中一些核心条款的解读,它们共同构成了固定污染源数据标准化的基础框架,对于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