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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港口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ort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Defense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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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编号为DB4403/T 203-2021)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港口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结合了港口作业特点及深圳本地气候特征,旨在提升港口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港口安全高效运行。以下将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开篇明确了“港口气象灾害”等核心概念。例如,“港口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大雾、雷电等天气现象对港口设施、船舶作业以及人员安全造成的危害。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各方在实际操作中统一认识,避免因误解导致的防护措施不到位。
气象监测与预警发布
标准要求港口应配备完善的气象观测设备,并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当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黄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号时,港口需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特别强调了对于强降雨和大风的监测频率,规定每小时至少更新一次数据,确保及时掌握最新气象动态。
防御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标准提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如遇台风来袭,应提前做好系缆加固工作,必要时安排船舶离泊避风;面对浓雾天气,则需加强船舶进出港引导,必要时暂停航行作业。此外,还特别提到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港口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别预警下的具体行动指南。同时,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并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协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调动资源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不仅涵盖了从预防到救援的全过程管理要求,而且注重实际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港口气象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