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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湿地认定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湿地的认定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Wetland Identification in Hebe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3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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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河北省湿地认定导则》(DB13/T 5445-2021)是河北省为规范湿地认定工作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湿地的定义、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加强湿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关于湿地的定义。该标准指出,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滨岸海域。这一定义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湿地,为湿地的识别提供了明确的标准。
其次,在湿地认定条件方面,标准提出了多个关键指标。例如,湿地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通常要求自然湿地面积不小于4公顷,人工湿地面积不小于8公顷。此外,湿地需具备一定的生态功能,如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这些条件确保了被认定的湿地在生态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再者,标准明确了湿地认定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和颁证四个阶段。申请单位需提交详细的湿地资源调查报告和技术资料,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通过审核后,湿地信息将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颁发湿地认定证书。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要求认定后的湿地要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擅自改变湿地用途,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
总之,《河北省湿地认定导则》(DB13/T 5445-2021)从湿地定义、认定条件到程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规定,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