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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验收内容与方法及验收程序和组织。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Title:Green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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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041-2021《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施工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将重点解读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文。
首先,在材料与设备的进场检验方面,第5.1.3条规定:所有用于绿色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这强调了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确保其环保性能达标。
其次,关于节能保温系统的施工,第6.2.4条指出:保温层的厚度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且单点厚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5%。这一规定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节能效果,必须严格遵守。
再者,对于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第7.3.2条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等有害物质浓度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GB 50325的要求。这对保障居住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此外,第8.1.5条明确要求: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这一条文强化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环节。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竣工验收阶段,第9.1.2条规定: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形成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这些资料不仅是工程质量的证明,也是后续维护管理的基础。
以上内容为DB23/T 3041-2021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解读,它们共同构成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框架,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