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杀虫剂防治核桃举肢蛾田间药效试验的方法、条件、数据记录与处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评价杀虫剂对核桃举肢蛾的防治效果及其应用指导。
Title:Pesticide Field Efficacy Test Criteria - Part 1: Insecticides for the Control of核桃举肢蛾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T 4472.1—2021是山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杀虫剂在防治核桃举肢蛾田间药效试验的基本要求。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试验设计部分指出试验地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面积不少于0.1公顷,并要求设置保护行和重复处理区。这确保了试验结果能够反映实际种植情况。
关于试验处理,明确指出每个处理至少需要三次重复,且各处理间的小区面积应相等。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环境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在施药方式上,强调要根据农药特性选择合适的施药器械和方法,同时要记录详细的施药时间和天气状况。这有助于评估不同条件下药剂的效果差异。
药后调查部分要求在施药后不同时间点进行害虫数量调查,并计算防治效果。特别提到在收获前还需进行产量测定,以全面评价药剂的综合效果。
安全性和选择性评估方面,需观察作物生长状况及非靶标生物影响。此外还应关注药剂残留情况,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最后,报告撰写时需包含试验目的、地点、材料与方法、结果分析以及结论等内容,以便他人能复现实验过程并验证结果。
这些条文构成了完整的田间药效试验流程,对于科学评估杀虫剂在核桃举肢蛾防控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