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重点产品的用水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企业用水的管理、考核及新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
Title:Shandong Provincial Water Consumption Quota for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 Part 21: Wood Processing and Wooden Products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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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21部分: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DB37/T 1639.21—2021)于2021年正式发布实施,为木材加工和木制品行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用水定额指标。本文将围绕该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从事木材加工及木制品制造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人造板生产、木质家具制造等。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边界,有助于企业明确自身是否需要遵循此标准。
用水定额指标
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工艺流程下的单位产品取水量上限。例如,对于中密度纤维板(MDF)的生产,其单位产品取水定额不得超过15立方米/吨;而对于实木家具制造,则要求每平方米产品的取水量控制在8立方米以内。这些具体数值为企业节水管理提供了直接参考依据。
节水技术与措施
标准还强调了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性。建议采用循环冷却系统减少新鲜水消耗,并推广使用逆流漂洗等高效清洗技术。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用水计量体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发现潜在浪费点。
管理要求
除了技术层面的要求外,标准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节水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节水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全员节水意识;并制定年度节水目标计划确保持续改进。
监督与评估
为了保证标准的有效执行,标准还规定了由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方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用水设施运行状况、查阅原始记录资料以及核实实际用水量数据等手段。此外还明确了当发现超定额用水时应采取的纠正行动流程。
以上内容是对DB37/T 1639.21—2021中关键部分进行了提炼分析后的解读。希望对行业内各相关方理解和应用本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