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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现有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Sichuan Province Atmospheric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for Gasoline St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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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5—2021)是一部专门针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性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要求。在卸油过程中,所有使用的油罐车必须配备底部卸油装置,并且连接油气回收系统的软管接口应具备密封性能。对于加油机的油气排放,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气体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不得超过12毫克每立方米。
其次,在日常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定期维护和检测的重要性。加油站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气回收系统的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真空泵、管道及接头等部件的密封性测试。同时,任何发现的问题都应及时修复,不得拖延至下次例行检查。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如强风或暴雨天气时,应暂停可能产生额外污染的操作活动,比如卸油作业等。这不仅有助于减少意外泄漏的风险,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最后,本标准还设立了严格的监督与处罚机制。环保部门有权不定期抽查各站点执行情况,一旦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通过这些措施,旨在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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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 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