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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河道运行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评估报告编制。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城市河道运行安全的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River Operation Safet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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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城市河道运行安全评估规范》(DB3301/T 0351—2021)是一部针对杭州市城市河道运行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从安全评估的各个环节出发,为保障城市河道的安全运行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安全评估的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中的第4.1条,城市河道运行安全评估应当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进行评估时,需要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评估过程应保持透明公开。这一原则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保证了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 水位监测与预警机制
第5.2条规定了水位监测点的设置原则以及监测频率的要求。具体而言,在城市河道的关键节点至少要设立一个水位监测站,并且在洪水期或暴雨天气下需增加监测次数。此外还强调了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的重要性,当水位达到警戒线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这对于预防因水位异常导致的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 排污口管理规定
第6.3条明确了对城市河道内排污口的管理要求。首先要求所有合法设置的排污口都必须经过审批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其次对于非法设置或者超标排放的情况,则必须限期整改直至完全关闭。这项规定有助于减少污染物进入河道的可能性,保护水资源质量。
### 防洪设施检查维护
第7.1条指出每年汛前应对防洪堤坝、闸门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同时要求定期开展功能性试验以验证其有效性。通过这样的定期维护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可靠性。
###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第8.2条规定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具体内容及演练频次。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类型、处置程序、责任分工等内容;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则能够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并锻炼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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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