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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在提供生产资料供给服务时的规范和指导。
Title:Agricultural Social Services - Production Materials Supply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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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2T 532-2021 农业社会化服务 生产资料供给服务规范》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生产资料的供给行为。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各类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行为,而“生产资料供给服务”特指为农业生产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服务。这些定义为后续具体条款的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基本要求
1. 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拥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
2.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提供生产资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需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承诺,并向服务对象公开透明。
三、服务内容
1. 种子供应:要求提供的种子必须经过审定且适合当地种植条件,同时需提供品种特性、栽培技术等相关信息。
2. 化肥农药供应:强调所供产品应具有正规厂家生产资质证明,还需根据作物类型推荐合理的使用量及方法。
3. 技术指导:除了物质本身外,还应对农民开展针对性强的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正确使用各种农资产品。
四、服务质量控制
1. 在采购环节要严格筛选供应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合作。
2. 对入库前后的每批次商品都必须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无假冒伪劣现象发生。
3. 定期检查库存情况,防止因储存不当导致品质下降。
五、售后服务
规定了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如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换货、赔偿损失等措施。此外还鼓励企业主动收集客户反馈意见,持续改进服务水平。
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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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