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初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验收内容与方法及初验结论。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的初验工作。
Title:Acceptance Requirements for Preliminary Insp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Building Restora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初验要求》(DB1411T 18-2021)是山西省针对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文物建筑修缮过程中的初验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初验”这一概念,即在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完成一定阶段或整体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验收的过程。这一环节对于确保修缮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质量控制
根据标准,初验时需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例如,第5.3条指出,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进行检查并记录,确保所有工序均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材料与设备
第6.2条明确规定,用于文物建筑修缮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于特殊材料还需提供试验报告,以保证其性能满足修缮需求。这有助于从源头上把控工程质量。
安全与环保
标准还特别关注了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第7.1条规定,在初验时要核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评估废弃物处理是否合规。这对于保护工作人员健康及周边环境至关重要。
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初验应由建设单位牵头,联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开展。第8.1条提到,初验小组需根据事先制定好的验收方案逐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若发现问题则需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初验要求》不仅涵盖了从材料选择到最终验收全过程的技术细节,而且突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这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