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少年视功能检查的服务要求、检查流程、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开展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视力保健机构及相关单位。
Title:Specification for Adolescent Visual Function Examination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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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292-2021《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青少年视功能检查的服务流程和质量要求。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在检查环境方面,标准明确要求检查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并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检查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至25℃之间,相对湿度为40%到65%。这些条件能够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避免外界因素干扰。
其次,关于检查设备,标准规定所使用的仪器必须经过校准且处于有效期内。例如,视力表需定期检查其亮度均匀性及字符清晰度。此外,还应配备专业的验光仪、眼底镜等工具,以满足全面检测的需求。
对于检查项目,标准涵盖了裸眼视力、屈光状态、眼位以及眼轴长度等多个方面。其中,裸眼视力检查时,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通常为5米或3米。而屈光状态的测定则需要采用自动电脑验光仪结合人工主观验光的方法来进行。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至关重要。标准强调检查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并通过培训考核后上岗。他们不仅要熟悉各种检查方法的操作规程,还要掌握如何正确指导青少年配合完成各项测试。
最后,报告出具环节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检查完成后,应将所有数据准确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给出合理的建议。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则应及时转诊至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综上所述,《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从环境准备、设备使用、项目实施到最终报告输出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有助于提高青少年视力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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