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设施的建设要求、设计原则、施工与验收及运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Full Collection of Fecal Wastewater from Small-scale Farms (Households)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设施建设规范》DB4113/T 012-2021 是河南省针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制定的一项技术标准。这项标准对粪污全量收集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标准强调了粪污收集设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养殖场的实际情况。例如,标准中规定“粪污收集池的容量应根据养殖规模确定,一般不少于3个月的粪污产生量”。这意味着养殖场需要根据自身的养殖规模合理规划收集池的大小,确保有足够的空间储存粪污,避免因存储不足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其次,关于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出“应设置固液分离装置”,并且“分离后的固体废弃物需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一要求旨在通过固液分离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此外,标准还提到“液体部分应进入厌氧消化池或氧化塘”,这有助于进一步降解有机物,降低污染物浓度。
再者,标准对防渗漏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地下式粪污收集设施必须采用防渗材料建造,并且在四周设置排水沟。”此规定是为了防止粪污渗漏至地下水体,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同时,还要求“地面以上部分应设有遮雨棚”,以保护设施免受雨水冲刷导致的功能失效。
最后,标准特别强调了安全防护的重要性,“所有粪污处理设施周边应设立警示标志,并保持良好通风条件。”这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中毒等意外事故。
综上所述,《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设施建设规范》DB4113/T 012-2021 从多个方面对粪污收集设施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规范此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养殖场户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