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含油污泥在利用与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监测及环境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内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及相关污染控制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Oil-containing Sludge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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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T 1461-2021《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发布并实施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含油污泥的利用与处置过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内含油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含油污泥是指在石油开采、炼制、储运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一定量石油组分的固体或半固体废弃物。
收集与运输
6.1 收集:含油污泥的收集应采用密闭容器或专用设备,防止泄漏和扩散。收集过程中应避免与水接触,以减少污染物的溶解和迁移。
6.2 运输: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防渗漏、防溢出的功能,并配备GPS定位系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水源保护区,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性。
贮存
7.1 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漏性能,地面需硬化处理,四周设置围堰,防止雨水流入和污染物外泄。贮存设施内应设有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7.2 贮存期限:含油污泥的贮存时间不宜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贮存期限的污泥应及时进行处理。
预处理
8.1 预处理目的:通过预处理降低含油污泥中的含水量和污染物浓度,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预处理方法包括脱水、破碎、混合等。
8.2 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确保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
资源化利用
9.1 利用途径:含油污泥可作为燃料、建筑材料或土壤改良剂进行资源化利用。利用前需对污泥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9.2 利用条件:用于燃料时,污泥中的灰分含量不应超过50%;用于建筑材料时,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需满足建材产品的要求;用于土壤改良时,需经过严格的生态安全性评估。
最终处置
10.1 处置方式:对于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含油污泥,应采取安全填埋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最终处置。安全填埋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填埋场,并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10.2 焚烧处置:焚烧处置应在符合环保要求的焚烧炉中进行,确保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焚烧后的残渣需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污染控制
11.1 污染物排放:在含油污泥的利用与处置过程中,各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均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11.2 环境监测:在含油污泥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持续监测,特别是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安全管理
12.1 安全生产:从事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各项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2.2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结
DB61/T 1461-2021《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陕西省内含油污泥的管理和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通过对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管控,有效降低了含油污泥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了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含油污泥处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