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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和监督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窗口服务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assroots Market Supervision Office - Part 3: Window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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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2361.3-2021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服务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窗口服务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与效率。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该标准明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体而言,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能够准确解答群众咨询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强调了服务态度的重要性,要求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不得推诿扯皮或敷衍了事。
在硬件设施方面,标准规定窗口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系统,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例如,设立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和引导标志,方便群众识别和使用;配置自助查询机等便民设施,提高办事效率。
关于服务流程,标准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这意味着第一个接待申请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全程跟踪处理直至办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完善的内容,避免多次往返奔波。
此外,还特别提到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当群众对窗口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对此,窗口单位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确保每一起投诉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总之,《DB15/T 2361.3-2021》为基层市场监管所窗口服务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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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