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域(郊)铁路工程中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市域(郊)铁路工程中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Title:Quality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Suburban (Peri-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 Part 7: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and Integrated Supervisory Contro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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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363.7-2021《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是一部专门针对市域(郊)铁路AFC(自动售检票)和ISCS(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标准。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2 系统功能测试
本条明确规定了AFC和ISCS系统在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处理能力、数据传输准确性、紧急模式响应时间等。例如,对于AFC系统,要求单台设备的交易处理速度不低于每秒1笔,并且在高负载情况下仍能保持稳定运行。而对于ISCS系统,则需确保各子系统的联动控制反应时间不超过2秒,以满足突发事件下的快速响应需求。
5.2.3 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此部分强调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技术指标。如自动售票机、检票闸机等AFC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偏差不得超过±5毫米;同时要求所有金属外壳均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此外,在综合监控系统中,服务器机柜内部布线应整齐有序,强弱电分开铺设,避免电磁干扰影响系统性能。
5.3.1 软件测试与验证
软件层面的测试是保证整个系统正常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软件必须经过单元测试、集成测试以及系统测试三个阶段。特别注意的是,在系统测试阶段,需要模拟实际运营环境下的各种极端条件,比如网络中断、电源故障等情况,来检验软件是否具备容错能力和恢复机制。另外,还特别指出操作系统版本的选择应当符合最新安全补丁级别,以防止潜在的安全漏洞被利用。
5.4.2 系统联调联试
系统联调联试是确保各个子系统之间能够无缝协作的重要步骤。按照规定,AFC与ISCS之间的信息交互必须做到实时准确无误,任何一方发出指令后另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正确反馈。例如,在乘客刷卡通过闸机时,AFC系统应立即向ISCS报告该事件,而ISCS则需同步更新站内客流统计信息。此外,还需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以上是对DB33/T 2363.7-2021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度解析。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现代轨道交通行业对于智能化服务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