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评价指标体系及监督机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各级政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 for Whole-cycle Budget Performanc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A05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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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5/T 194-2021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是一项旨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地方标准。以下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标准中明确指出,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应当涵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主要阶段,并且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这一要求强调了预算管理不应仅限于资金使用后的结果评估,而应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例如,在事前评估阶段,需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全面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预期产出效益等,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精准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资源浪费。
在事中监控部分,标准特别强调了动态跟踪与及时调整的重要性。这意味着相关部门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控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偏离目标或存在风险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保障整个过程始终朝着既定方向发展。此外,还提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利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事后评价则是衡量成效的关键步骤。标准规定,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考量项目的实际效果。评价结果不仅用于总结经验教训,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改进未来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鼓励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形成良性循环。
另外,标准还特别关注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它提倡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评议。这不仅是对政府履职尽责的一种外部压力,也是促进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之一。
总之,《DB3305/T 194-2021全周期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为我国地方财政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南。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