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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和验收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提供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的企业及相关机构。
Title: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Indoor Air Pollution Control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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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612-2021《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基本规范》是贵州省发布的关于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从治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流程、质量控制到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旨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标准中明确指出,从事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的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这意味着提供此类服务的企业必须持有相关行业许可,且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还能有效避免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的治理失败或二次污染等问题。
在治理流程方面,标准强调了事前检测的重要性。要求治理单位在开始任何工作之前,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甲醛、苯系物、TVOC等有害物质浓度。只有了解了当前状况,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此外,在整个治理过程中,还应当做好记录工作,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查。
对于使用的材料与设备,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所有投入使用的净化剂、吸附剂以及其他化学药剂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且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所用仪器仪表也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另外,标准还特别关注了治理后的验收环节。规定治理完成后至少要等待72小时再进行复检,目的是让空气中残留的化学成分充分挥发掉。如果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则视为合格;否则则需重新调整方案直至达标为止。
总之,《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基本规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方向,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并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确认,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