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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文设施工程质量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文设施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Title:Code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Hydrological Facilities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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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1952-2021水文设施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是青海省针对水文设施建设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一、范围与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文设施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适用性和工程类型覆盖范围,确保了标准在特定区域内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水文设施工程”、“质量评定”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水文设施工程”是指为收集、传输、处理和存储水文数据所建设的各项设施,包括雨量站、水位站、流量站等。这些定义为后续条款的具体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质量评定的基本要求
1. 工程质量评定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2. 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并形成书面报告。
3. 质量评定应依据设计文件、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四、具体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 雨量站:要求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仪器设备安装牢固,观测场地平整且无杂物。
2. 水位站:强调水尺设置准确,测量精度达到设计要求,通讯设备正常运行。
3. 流量站:规定断面选择合理,测流设施安装规范,数据采集系统稳定可靠。
五、质量评定的程序
1.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申请;
2.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3.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最终验收并出具评定结论。
六、评定结果的应用
评定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考核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的关键指标。对于评定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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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