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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报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ir Quality Forecast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Ecological Green Integrated Development Demonstration Zon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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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DB33/T 310004-2021)是为提升示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而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应涵盖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等六项主要污染物。这不仅符合国家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也充分考虑了示范区内各类污染源的特点。例如,在工业密集区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监测尤为重要;而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则需加强对颗粒物浓度的关注。
其次,关于数据采集与处理部分强调了自动监测站的重要性。要求各站点必须具备实时传输功能,并且数据准确性不得低于95%。此外还规定了数据审核流程,确保每一份发布的预报信息都经过严格检查。这一措施旨在提高预报结果的可靠性,避免因数据误差导致公众产生误解或恐慌情绪。
再者,在模型选择方面,推荐使用集合预报系统作为基础框架。这种系统能够整合多种算法的优势,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趋势预测。同时建议结合历史资料进行回溯测试,以验证所选方法的有效性。通过不断优化参数设置来适应当地气象条件变化,从而实现动态调整预报策略的目的。
最后,关于信息发布环节提出了具体时间要求:每日上午8点前完成次日白天时段的初步预测,并于下午6点前更新晚间时段的情况说明。此外还鼓励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范围,使更多居民可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这样做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力度。
综上所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从多个角度规范了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开展流程和技术要求,为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