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entralized Treatment Facilities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in Chongq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50/T 848-2021《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重庆市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行为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在50吨至500吨之间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确保了标准能够覆盖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需求。
2. 排放限值:对于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等主要污染物,标准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例如,COD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60mg/L,BOD5为20mg/L,SS为20mg/L。这些限值是基于环境保护和农村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结果,旨在有效控制污染的同时兼顾经济可行性。
3. 监测要求:标准对监测频率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并且监测数据应具有代表性。此外,还强调了自动监测设备的使用,以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
4. 管理与维护:标准指出,运营单位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还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5. 特别保护区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内,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这体现了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高度关注,有助于保护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
通过以上条款的实施,DB50/T 848-2021旨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