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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要求,以及相关管理和监督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动物诊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Title:Animal Medical Institutions - Management of Medical Waste
中国标准分类号:Z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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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DB1301/T 377-2021)是河北省地方标准,对动物诊疗机构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以下将重点解读其中的关键条款。
该标准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例如,第五条规定,“机构负责人应确保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这表明机构领导层需承担起首要责任,不能仅依赖具体执行人员。
在医疗废弃物分类上,第六条指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应分别收集”。这意味着每个种类的废弃物都应有专门容器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比如,使用过的针头属于损伤性废物,而废弃药品则归为药物性废物。
对于医疗废弃物的暂存,第十一条强调,“暂存设施应远离生活区,并采取防渗漏措施”。这一要求旨在防止废弃物泄漏造成环境污染或传播疾病。同时,第十二条提到,“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以减少废弃物滞留带来的风险。
此外,关于废弃物的运输,第十五条提出,“运输工具须密封且易于清洁消毒”,确保在转移过程中不会发生泄露。而第十六条要求,“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以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最后,在废弃物处置方面,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应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集中处理”。这一步骤不可忽视,因为不合规的处理方式可能引发二次污染。
总之,《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通过一系列具体要求,帮助动物诊疗机构有效管理医疗废弃物,保障环境安全与公共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