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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技术要求、评定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综合管廊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Production Rating - Part 91: Operation Units of Utility Tunn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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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91部分:综合管廊运营单位》(DB11/T 1322.91-2021)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综合管廊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此条款要求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不少于运营单位总人数的2%,且至少有一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运营单位具备足够的专业力量来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强调了专业资质的重要性,以提高安全管理的专业水平。
5.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综合管廊运营单位需建立健全涵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审与修订,确保其时效性和适用性。例如,对于新设备或新技术的应用,应及时更新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避免因制度滞后而导致的风险增加。
6.3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本条款强调了对综合管廊内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重要性。具体而言,运营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监控报警系统以及各类管道接口等关键部位。每次维护后都应做好记录,以便追溯和分析问题原因。此外,在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条件下,还应加强巡检频率,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隐患。
7.4 应急处置与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泄漏事故等,运营单位必须预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模拟演练。演练内容应当覆盖从预警到响应再到恢复的全过程,并注重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还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及公众。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内容较为深入的解析,希望可以帮助综合管廊运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落实相关规定,从而有效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