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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中与教育相关的中文标识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公共场所内涉及教育领域的标识英文译写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Signage in Public Places - Part 6: Edu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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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6部分:教育》(DB11/T 334.6-2021)是北京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教育领域的中文标识提供权威的英文译写规范。这一标准对于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出发,对标准内容进行深度解读。
条文一:学校名称翻译
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学校的英文译写规则。例如,“小学”应译为“Primary School”,“中学”为“Secondary School”,而“大学”则统一使用“University”。这种标准化的译写有助于避免因翻译不一致导致的误解。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学校的性质和层次选择合适的译名,并保持一致性。比如,某市实验小学如果要标注英文名称,则应写作“City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
条文二:功能区域标识
对于学校内部的功能区标识,标准给出了明确指导。如“教室”译作“Classroom”,“实验室”为“Laboratory”,“图书馆”对应“Library”。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具体学科时,需采用专业术语进行准确表达。例如化学实验室可译为“Chemistry Laboratory”,物理实验室则为“Physics Laboratory”。这些细节不仅体现了语言的专业性,也方便了国际学生或访客的理解与使用。
条文三:安全警示信息
安全警示信息的翻译同样受到高度重视。标准要求所有涉及人身安全的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且符合国际惯例。比如,“禁止吸烟”应译为“No Smoking”,“小心地滑”为“Caution: Slippery Floor”。此外,对于紧急疏散指示,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标明出口位置及方向,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引导人群撤离。
条文四:活动公告与通知
针对校园内常见的活动公告和通知,标准建议使用简洁明快的语言风格。例如,“欢迎参加……”可以简单表述为“You are welcome to join...”,而“报名截止日期为……”则可以直接翻译成“The deadline for registration is...”。同时,为了便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带有特定含义的词汇。
总结
DB11/T 334.6-2021通过对教育领域内各类标识的规范化处理,不仅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也为推动城市国际化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每一块标识牌都能准确传达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无障碍沟通,让每一位来访者都能感受到贴心周到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