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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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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893-202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核心概念。例如,“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准确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评估范围与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潜在影响程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适用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二级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三级适用于小型建设项目。这一划分确保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保证了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数据收集与现场调查
在数据收集阶段,要求全面搜集区域地质环境背景资料,并结合遥感影像分析、野外实地考察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现场调查应重点关注地质构造特征、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历史灾害记录等内容,为后续分析奠定坚实基础。
危险性评价方法
标准提出了多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来评定地质灾害风险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概率统计法、层次分析法等现代数学模型的应用。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权重,可以更科学地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其严重程度。
防治措施建议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标准还给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建议。如对于滑坡易发区,可采取削坡减载、修建挡土墙等工程手段加以防护;而对于崩塌隐患点,则需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以上仅是对部分重要内容的简要说明,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灵活运用相关规定,以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