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防控措施、监测评估及保障机制。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学校、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Myop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mo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403/T 173-2021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5.1.1规定了学校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这要求学校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视力健康管理岗位,确保有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干预和评估工作,为学生提供持续性的视力保健服务。
6.2.1提出教室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具体而言,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黑板面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课桌面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且宜采用色温在3300K至5300K范围内的光源。这一规定旨在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减少视疲劳。
7.1强调建立视力健康档案。要求从幼儿园阶段开始为每位儿童建立个人视力健康档案,并定期更新数据。档案内容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屈光度等信息,以便长期跟踪监测视力变化情况。
8.1.1指出应开展视力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课堂教育、家长会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对近视防控的认识。特别要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保持适当的阅读距离,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
9.1要求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视力筛查。筛查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重点检测裸眼视力、屈光状态等指标。筛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其监护人,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这些条款构成了该标准的核心框架,对于推动深圳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可以有效降低近视发生率,保护下一代的视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