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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人员防护、实体防护、技术防护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Title:Security Prevention Requirements for Internal Units - Part 12: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Kindergart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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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2部分:中小学、幼儿园》(DB4401T 105.12-2021)是广州市地方标准,专门针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则
1.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制度、巡逻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解读: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管理
2.1 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员工进行背景审查,确保无犯罪记录。
2.2 对于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学校需在试用期内完成全面背景核查。
解读:通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可以有效防止潜在风险人员进入校园,保障师生安全。背景审查内容至少应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三、物防设施
3.1 校园出入口应设置实体围墙或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并配备防攀爬装置。
3.2 主要通道及重点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解读:物理防护措施是校园安全的基础保障。合理布局的监控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为事后调查提供依据。
四、技防手段
4.1 校门口应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与公安机关数据库联网。
4.2 教室内宜安装一键报警按钮,并接入当地公安指挥中心。
解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预警能力和响应速度。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有助于快速识别可疑人员;而一键报警功能则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获得支援。
五、应急预案
5.1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反恐防暴演练。
5.2 制定详细的火灾逃生路线图,并定期更新维护。
解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可以增强师生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同时保持逃生路线清晰准确也至关重要。
六、家校合作
6.1 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校园安全状况。
6.2 鼓励家长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活动。
解读:加强家校沟通有利于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家长不仅可以通过参与活动了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可以从自身做起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2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中一些重要条文的具体分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和完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