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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场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人员防护、实体防护、技术防护、管理要求及检查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场馆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Title: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Internal Units - Part 4: Cultural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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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4部分:文化场馆》(DB4401T 105.4-2021)是广州市地方标准,为文化场馆的安全防范提供了具体指导。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7.1 总体要求
文化场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出入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这些制度需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例如,入口处应有专职安保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物品检查,防止危险品带入场馆。
7.3 安防系统建设
7.3.1 视频监控系统
文化场馆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监控范围需覆盖所有公共区域及重要部位,如展厅、库房等。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
7.3.2 入侵报警系统
应在重点防护区设置入侵探测器,当检测到非法闯入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同时,系统应与值班室联网,便于快速响应处理。
8.1 日常安全管理
8.1.1 消防安全
文化场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开展演练活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业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测。
8.1.2 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涵盖火灾、地震等多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预案中要明确规定各层级人员职责以及具体的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出现危机状况可以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解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措施。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共同维护文化场馆的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