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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权属登记、变更管理及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wnership of Office Buildings for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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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规范》(DB12/T 1076-2021)是天津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工作。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的基本原则。根据第3.1条的规定,“办公用房权属应统一登记至本级政府名下”。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多头管理,确保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利用。通过将权属统一登记到政府名下,可以有效防止因产权分散而导致的管理混乱和资源浪费。
其次,在办公用房权属变更方面,第4.2条指出,“办公用房权属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资料”。这一条款强调了权属变更的合法性和透明度要求,确保每一项变更都有据可查,维护了办公用房管理的严肃性。
再者,关于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第5.3条规定,“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或出租、出借办公用房”。这条规定直接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如私自将办公用房改为商业用途或将之出租获利等现象,从制度上予以禁止,保障了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功能。
此外,为了加强监督与检查,第6.2条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办公用房权属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项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办公用房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按照第7.1条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办公用房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不仅能够方便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也有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办公用房的管理情况。
综上所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规范》(DB12/T 1076-2021)通过对权属登记、变更、使用以及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这些规定对于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